释义 |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有约定按约定,否则按共有处理;非婚同居解除,共有财产应平分;同居前财产赠与则按赠与处理。未婚同居的财产分割,如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则按共有关系处理。解除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非婚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及购买的财产应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当事人同居前,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处理。《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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