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 |
释义 | 一、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 1、试用期被辞退若是可以获得补偿,那么获得的补偿金为半个月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对对方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 但是,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内职员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请求、单位也可以辞退职员。对于职员来说,若是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而对于单位来说,若不是以职员不满足录用条件而辞退自愿,那么就有可能需要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期间公司转让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间公司转让,劳动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公司转让属于投资人变更,公司依然是存在的,那么,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公司转让后,老员工没有辞退,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转让后,老员工被辞退,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公司转让,属于投资人变更,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依然存在,新的投资人依法承继之前投资人的法律义务,老员工的利益并未因为转让受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转让,老员工被辞退,可以得到补偿。变化合同主体,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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