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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已经很多年没回家了,身份证不能用,户口是否被别人注销了
释义
    身份证过期多年户口不会被注销,但可能会被冻结,可咨询户籍部门解冻并提供相关资料重新入户。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至第十二条。
    法律分析
    身份证过期好几年户口不会被注销,国家暂时没有相关的文件提及长期补办身份证户口会被注销的,但是不排除户籍部门会对于长期不办理身份证的公民作为失踪人口处理而冻结户口;若公民户口被冻结可以到户籍部门咨询了解,是被作为失踪人口处理,可以带上相关的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办理。若身份证过期多年,虽然国家暂未明确长期补办身份证户口是否会被注销,但户籍部门可能会将长期不办理身份证的公民视为失踪人口而冻结户口。如遇户口被冻结情况,可咨询户籍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重新入户。请注意,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保密获得的居民身份证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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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8: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