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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新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什么
释义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如下:
    1、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界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按规定批准招用的少年、儿童,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进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并负责创造条件,保证少年、儿童依法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使用童工向哪个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招聘童工,童工一般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一、未满18周岁是不是童工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法律将十八岁作为区别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标志。《劳动法》将十六周岁以下的定义为童工,除特殊工种外,一般用人单位不得雇佣其从事劳动。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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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