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集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案件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收集离婚证据如下: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报警记录、派出所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报警记录、派出所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证人证言等;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支付房租、交纳水电费票据等;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分割共同财产: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单等;7、抚养子女:固定收入的要单位工资证明等;8、被告是围绕原告的证据,提交相反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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