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治权利由谁执行会剥夺哪些权利? |
释义 | 对于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后,所不再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 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立即执行吗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是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剥夺犯罪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四类权利,不是对行刑日期的规定。 二、刑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罪犯剥夺政治权利是从处什么处罚 罪犯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被剥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一年。 这种权利的内容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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