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如开发商将人防工程车位出售给业主,即业主对人防工程车位享有所有权、使用权,而法律规定物权具有排他性,即不受他人干涉。开发商出售人防工程车位,与法律不符。法律和行政法规未禁止作为人民防空工程的车位使用权的买卖,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之法理,人防停车位可以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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