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哪些补偿政策? |
释义 | 职工因病死亡单位补偿包括:丧葬费(3个月工资),抚恤金(烈士/因公牺牲20倍可支配收入+40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病故2倍可支配收入+40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费。 法律分析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有下列补偿: 1.丧葬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2.抚恤金。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属生活补助费。 拓展延伸 职工因病死亡,单位的补偿政策和保障措施是什么? 职工因病死亡,单位的补偿政策和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单位通常会向职工的家属支付一定的丧葬补助金,用于覆盖丧葬费用。其次,单位可能会提供一定的丧亲抚恤金,以帮助家属度过经济困难时期。此外,一些单位还会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提供职工福利计划,以确保家属在职工不幸离世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还有一些单位可能会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帮助家属应对悲伤和失去亲人的痛苦。总而言之,单位的补偿政策和保障措施旨在为职工家属提供经济和心理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结语 在职职工因病去世,单位将提供以下补偿:1.丧葬费,按照死亡当月工资的3倍发放。2.抚恤金,烈士和因公殉职者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者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3.遗属生活补助费。单位补偿政策和保障措施的扩展包括支付丧葬费用、提供丧亲抚恤金、购买保险或提供福利计划、提供心理咨询等,以支持职工家属度过困难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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