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有工资吗? |
释义 | 没有补助,但是工资按照出勤照发,也就是按照职工正常提供劳动的标准发放。疫情期间,只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或者防疫工作者可以获得规定标准的工资补贴,而其它劳动者是没有工资补贴的,直接接触病假的医护人员每天每人300元,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每人每天200元。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如果防控人员本身就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话,工资待遇就是国家发的,如果防控人员是临时工,那么,工资待遇就是村里发的。 疫情防控重点人群是哪些? ①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 ②口岸装卸、搬运、运输人员及进口冷链从业人员。 ③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④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⑤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⑥医疗卫生人员。 ⑦党政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等参与防疫情防控的人员。 ⑧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 ⑨交通、物流、养老、监所、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