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如下: 1、先提出申请,先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然后单位在三十天内提出认定申请,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期限情况具体如下: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的,应当在作出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二、因工伤引起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被评定人应填写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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