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会变成农村户口,我国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保留原来户口,不必迁移。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后,公民到别的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在当地申领居住证。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这标志着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结婚后,夫妻双方户口所处地点不一,需要办理结婚后迁户口。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以上便是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解答相应的问题。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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