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请假规章有哪些 |
释义 | 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人员:长期请病假,按管理权限,在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请假手续。职工在征得原单位签字同意后,副科级以上领导领导干部,或者非领导职务人员,由组织部核准;一般干部或者工人由当地人社局核准。长期请病假,应该出示县级以上诊断证明。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以及病情实际情况,确定治疗、疗养时间,核定请假允许的时间。长期请病假,工资减额发放。请病假时间在6个月以内,一般不低于本人工资的80%;请病假时间在6个月以上,一般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具体数额参照本人工作年限,分10年工龄以内及10年工龄以上,发放数额不同。长期请病假,其个人年终奖、精神文明奖、绩效等在岗职工享受的福利、奖金不予发放。严格请销假程序。对于违规长期请病假,或者病情不严重的,开据虚假证明的,逾期不上班的,统一按职工管理条例处理,按吃空饷人员对待,停发工资,如果本人坚持不上班,可以开除公职。 事业编制人员病假的待遇是?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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