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过年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
释义
    1、过年加班费是以职员的正常工资为基准计算的,具体来说,春节被单位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会获得不低于正常工资三倍的劳动报酬。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职员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是否合法?
    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的合法性问题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是自愿加班,那么是没有加班费的,如果公司安排加班但是没有给加班费的,是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增加工作时长,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公司应与员工协商,且员工有权拒绝加班要求。如果单位遵守加班安排,加班费标准至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
    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6: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