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十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随便看
二手房转让流程有哪些步骤
转让二手房需要什么流程
转让二手房需要哪些流程
转让二手房需要哪些流程
转让二手房需要哪些流程
转让二手房需要哪些流程
转让二手房要什么流程
转让二手房要哪些流程
转让二手房要什么流程
如何办理二手房转让流程
收据少一联可以作废吗 -法律知识
三公经费已经连续几年下降
三公经费已经连续多些年下降?
收据少一联可以作废吗 -法律知识
三公经费已经连续几年下降
收据上写不退不换合法吗
股权质押的手续要怎样办
具有涉外因素的的民事诉讼送达问题
老师可以体罚学生吗
老师打学生手掌,算体罚吗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办
学校可以强制学生洗纹身吗?
房贷期间,主人生死无常,应该如何应对?
装修70分贝可以报警吗
装修70分贝可以报警吗
包实票据
包实票据人
包实票据行
包税
包税人
包销
包销合同
包销合约
包销佣金
包修
包银
包用
包装
包装标志
包装不当
包装不符
包装不固
包装费
包装规格
包装货物
包装久缺
包装破裂险
包装破损
包装条款
包装证书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3 7: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