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及扣2分处理。 1、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罚款100元; 2、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通道行驶的,罚款200元,计6分; 3、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路肩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计6分;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的,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