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对方按揭需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卖房应该注意以下重要的问题: 1、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 2、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 3、钱款的收取要谨慎。 4、约定了定金后卖方不要主动违约。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 注意事项如下: 1、贷款年限。 2、贷款人年龄。 3、贷款额度。 卖房流程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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