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更改户主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土地更改户主情况说明: 1、宅基地从名义上是严禁买卖的,同时农民私下购买或者出售宅基地,所持有的购房合同无效,法律不会给予任何保障; 2、农民只能够转赠或者赠与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不在赠与的范畴,而且还有一个规定,那就是必须是本村户口才能实行赠与,如果是外村的或者城里的,那么合同就不会生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更改户名的方式: 1、继承更改; 2、赠与更改。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后果: 1、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2、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3、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4、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5、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依据相关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综上所述,宅基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农村的一项特殊权利,是农村居民的住宅的重要保障。一般不能进行变更,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可以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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