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
释义 | 诈骗罪的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欺骗手段,使产权人自愿交出房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表现为行为人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诈骗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即主体相同,都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相同,都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是欺骗手段。但这两种犯罪也有明显的区别。欺诈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产品质量体系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本罪与它罪的界限 1.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 4.本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 二、生产伪劣产品罪不足5万罚款多少 首先,从概念上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有关生产伪劣产品罪的具体补充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上述销售额不足五万是不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的。因此不会被判刑。 其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为以下几点: (1)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当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因此,生产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且一定范围内的影响较小的,不会被判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 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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