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证明上的时间如何修改? |
释义 | 离职证明上填写时间有误时,可以要求单位修改并加盖公章;但除此情况外,一般不能修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工资,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工资低于最低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金。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上填写的时间有误,可以要求单位修改并加盖公章。如果不是以上情况,一般不能修改。 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修改离职证明上的日期是否需要特定程序? 修改离职证明上的日期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您需要与原始签发机构联系,说明您的需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次,根据签发机构的要求,可能需要填写特定的申请表格,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相关支持文件。然后,提交申请并等待签发机构的审批和处理。一旦获得批准,签发机构将会重新签发修改后的离职证明,将新的日期反映在证明上。请注意,不同的签发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因此在进行修改之前,最好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遵循正确的程序来完成日期的修改。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的要求和程序。如果离职证明上填写的时间有误,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修改并加盖公章。但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随意修改。修改离职证明日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与原始签发机构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填写申请表格等。不同的签发机构可能有不同的要求,请在修改之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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