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先由本人全额垫付。1、出院后3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的 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逾期不办理报销手续;2、专项账单由财政、税务部门制定或监督的医疗服务收费;3、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方及相关检验报告;4、出具医院病死证明;5、 社会保险 卡;6、被保险人或 代理 人的 身份证 ;7、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