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临时身份证要求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申办居民身份证回执或报失登记表(即遗失居民身份证应先办理报失手续),交公安机关审核,并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根据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的使用范围仅限用于办理乘坐飞机、车船和投宿旅店手续时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2、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3、临时居民身份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5、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6、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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