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三次会判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提供证据不足则无法离婚。离婚起诉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出,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满足特定情形,应准予离婚。特定情形包括重婚、家暴、恶习不改、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1.法院要不要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而言,离婚起诉两次就会判离婚,三次都没有判离,只能说明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起诉三次后是否一定能获得离婚判决? 起诉三次后是否一定能获得离婚判决?并非起诉三次就一定能获得离婚判决。离婚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虽然起诉三次可能表明夫妻关系存在严重问题,但法院仍会综合考虑夫妻关系的实质、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公平公正原则来做出判决。法院可能会要求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协商或者提供更多证据来支持离婚请求。因此,起诉三次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离婚判决。最终的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结语 离婚起诉三次并不一定能获得离婚判决。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关系的实质、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公平公正原则。起诉三次可能表明夫妻关系存在问题,但法院可能会要求调解、协商或提供更多证据。因此,起诉三次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离婚判决。最终结果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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