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怎么样算有效的 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应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该义务的责任。 二、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如果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2.如果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3.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成立表现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成立的地点是什么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