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就可以享受减征政策,但超过30万的附加税不会减半征收,会全额征收,不免征。 法律客观: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