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服务公司是否有起诉权? |
释义 | 这篇文章介绍了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文章还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具体流程和规定,包括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请求延期开庭等。 法律分析 一、关于劳动仲裁公司起诉的问题 1.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书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您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 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3、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结语 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否则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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