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参保登记手续:1、以单位名义写一份申请;2、 营业执照 、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直至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身份证 及复印件;5、办理 养老保险 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6、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 工资 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7、参保人员的合同(或协议书)或者最早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8、参保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