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家拒绝办理交房手续如何维权 |
释义 | 卖家拒绝办理交房手续维权时买家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卖家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家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买车不过户的车主该怎么处理 如果卖家不办理车辆过户,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买家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车辆过户义务的,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要求买家停止侵害自己的姓名权,赔偿有关的经济损失等。 二、延期交房开发商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开发商延期交房需要承担以下责任:如开发商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且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此时开发商需承担一切损失。 三、签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后悔了怎么办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又反悔的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买家可以按照以下做法维权: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做了明确的约定,买家可以按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通常是要求买家退回房款,并且可以主张一些赔偿等。如果未约定违约责任或是约定不明确,并且双方协商也未能达成的一致,买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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