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全方位解析 |
释义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被保险人在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前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标的是保全错误导致的损失,非保全错误或无因果关系的损失不赔偿。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包括现金担保、信用担保和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优势在于保险公司抗风险能力强,费率相对较低,减轻当事人负担。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所谓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就是在民事诉讼中,被保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前,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对于由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通俗讲就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指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告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保全错误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并非由于保全错误,而是由于其他纠纷,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或者虽然造成了被申请人的财产损失,但是该损失与保全错误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的,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法院会对诉讼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因此此种保险标的的风险较小。 二、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目前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申请人以现金或者实物提供担保; 2、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 3、第三人以现金或者实物提供担保; 4、法院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但有的当事人无力提供担保,也没有第三方为其提供担保,而且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又比较高,基于此,保险公司推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有什么优势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优势: 1、保险公司抗风险能力强:作为第三方担保主体,保险公司实力更加雄厚,管理更加完备,抗风险能力更强,法院也更愿意接受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主体。 2、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率相对较低:由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较大,保险公司基于大数定律所计算出的保险费相对低廉,明显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结语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出现为民事诉讼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担保方式。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主体,具备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保险费率相对较低,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此外,保险公司的管理更加完备,法院也更愿意接受其作为担保主体。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选择,有效降低了诉讼风险,推动了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八条 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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