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责保险公司不赔付吗 |
释义 | 全责保险公司赔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己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上述的规定的比例赔偿。 二、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怎么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规定,明确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无论机动车有责或无责,保险公司都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根据双方在事故的责任分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强调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组织的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明确了作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一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清洁维修作业人员的重要原则。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能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那么就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其实,在实践中,很多地方性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已经对相应责任比例,机动车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比例做了规定。一般都认为无事故责任机动车最多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非机动车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诉讼中,非机动车方应当注意把机动车方投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作为案件的共同被告,要求在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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