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人死亡后能不能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
释义 | 租房人死亡解除租赁房屋关系的方式是:如果其生前有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出租人需要与上述人员协商解除合同,或者在具有一方明示违约等情形时,解除合同;如果没有上述人员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终止。 一、租赁合同的解除需要什么法定程序 (一)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亦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当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情况下解除 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 二、拖欠房租多久合同自动解除 拖欠房租致使租房合同自动解除,取决于房东下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多久到达承租人手上,到达之时,立即生效。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支付房租,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属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被解除后,即使租期未满,合同也将终止履行,承租人需要返还房屋,以及未交的租金,如果对出租人造成损害的话,也将进行赔偿。 三、死在出租屋有钱赔吗 死在出租屋,如果出租人存在过错,比如没有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可以获得赔偿。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形确定。《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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