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法院不予受理通知书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1、不予受理裁定生效后,特定条件下,当事人还可以起诉。民事案件被法院用裁定驳回了,不予受理,则不能再重新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进行上诉或申请再审。至于有的民事案件不是被法院用裁定驳回的,而是被口头通知不予受理的,则不在此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