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4、遗嘱的内容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否则遗嘱的处理将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