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果加重犯认定标准 |
释义 | 结果加重犯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也即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3、行为对于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 一、抢劫罪未遂与既遂如何认定 抢劫罪未遂与既遂认定如下: 1、抢劫罪侵犯的主要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因此界限应以行为人是否占有公私财产为标准; 2、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还侵犯人身权利,人身权利应视为主要权利。因此,即使没有抢劫财产,对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也应视为犯罪既遂; 3、财产的到达和重伤或死亡是区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未抢财产但造成轻伤的,视为抢劫未遂; 4、犯罪的既遂只区分犯罪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结果加重犯或情节加重犯,只要有法定的加重结果或情节,就是完成所有构成要件,成立既遂。普通抢劫罪、转化抢劫罪、加重抢劫罪三种不同情况。 二、犯罪客观要件的危害意义 1.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 2.区分犯罪形态的标准之一。 3.影响量刑轻重的因素之一。 危害结果的类型划分: 有的罪是以发生结果作为既遂条件的称为结果犯。 有些罪是以发生结果的危险作为犯罪既遂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修正案把这个罪作了修改,修改最重要的是把这个罪由“结果犯“修改为“危险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构成犯罪。 只要有实施行为而不要求发生结果的犯罪行为,行为实施完毕,犯罪既遂的,这类犯罪称为行为犯。 结果加重犯,刑法在基本的犯罪构成之外规定了要加重处罚的结果,按照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要加重处罚。所以,结果加重犯只能是法定的,也就是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还要注意行为人对这种加重犯的处罚结果通常是过失。但是,有些罪也有故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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