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厦门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需要什么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提供原件审核检验后由窗口人员复印留底) 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提供原件审核检验后由窗口人员复印留底) 危旧房照片或产权证证明;(提供原件审核检验后由窗口人员复印留底) 二、厦门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申请条件 凡户籍和居住地均在本区农村(含“村改居”社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和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住房救助。 (一)五保户或持有《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常补户中,居住高危房(指居住的房屋严重破损、濒临倒塌,并已对居住人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的家庭。 (二)持有《集美区社会救助证》的低收入户中,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已对居住人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不能居住、急需搬迁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家庭。 上述对象所居住房屋的产权证名字为救助对象的长辈直系血亲,救助对象对该房屋拥有长期使用权,且救助对象没有其他住房的也可申请住房救助。 三、厦门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办理依据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办法(集府办[2014]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