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案件中,我的名下拥有的车辆应归属于谁? |
释义 | 离婚时,车辆的归属与登记名字无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自行协商或法院判决。若是个人财产,则归属于名下所有者。夫妻共同购买的车辆属于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或支付金额给对方。若有婚前财产协议,则按协议处理。如果认定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有一方的名字在车辆登记上,车辆的所有权归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车辆属于个人财产,则车辆归属于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因此,车辆归属的关键在于它属于谁,而不是谁的名字在登记上。 在离婚时,车辆的分割方法如下: 1. 如果夫妻在婚前订立了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则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按照协议处理即可; 2. 如果夫妻没有订立任何协议,夫妻共同购买的车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权使用,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分割车辆所有权问题,则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给另一方,使车辆归属于一方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最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支付金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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