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量刑1年一般实际判刑时间不能确定,实际判刑时间取决于法院判决,具体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面的,可以适用减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适用假释附条件的释放; 2、减刑和假释都可以导致原判刑罚的消灭,但都要求犯罪分子需要实际执行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故判刑一点实际做几个月牢是不能确定的。 量刑的处罚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犯罪分子的刑罚; 2、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3、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一、量刑的规则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