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所得税以纳税人的所得为征税对象且税负不容易转嫁,具有相对的公平性;2、所得税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其计征过程复杂且征管难度较大;3、所得税的高低变化不直接影响生产活动且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4、所得税的税制具有灵活性,可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