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他人生育子女算重婚罪吗? |
释义 | 可能算重婚罪,也可能不算,在已经结婚的情形下,如果与其他人同居并且生育孩子的,会构成事实的婚姻关系,是可以按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婚罪是指配有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与女方是否怀孕是否生了孩子没有必然的联系。 如果是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但是和生育子女的那个人没有领结婚证,没有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就算不上是重婚罪。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没有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只是男女同居的关系生活,那就不会构成重婚罪的。 一、重婚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重婚罪属于可自诉可公诉的案件。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构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构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构立案侦查。 对于重婚罪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二、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标准是什么?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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