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军人婚姻中,债务的继承问题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一般是由另一方共同承担的。如果债务是由一方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则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究。在军人婚姻中,如果债务是由军人一方在执行军事任务期间产生,则根据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应由军队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债务是由军人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或由产生债务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应由另一方共同承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三条 党和国家对在执行军事任务中因公殉职、因公伤残及其他因公致残的军人和在征召、招录、定向选调和义务兵役期满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军人予以抚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合同当事人可协商约定有关债务的承担方式。 以上是对于“军人婚姻中,如何处理债务继承问题?”的法律分析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