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对方能在三年内付清吗? |
释义 | 股权转让协议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且其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且其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吗?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是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的,协议内容真实合法的,是有效的;如果是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则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对方不给钱能起诉胜利吗? 股份转让不给钱可以起诉,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起诉管辖法院以《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基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审判原则应把握好处理股权转让纠纷与坚持商法理念的关系,优先适用商法规则,民法规则补充适用。因股权转让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为基础,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2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协议对贷款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无效,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后股权受让方应将股权恢复登记至出让方名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合法的吗 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股权转让协议书只要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并且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效;2、股权的受让方不属于公司股东,当事人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未依法履行股权转让程序的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必须支付正确的价格吗? 股权转让的价格是不等同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议价确定的。转让价格更多地是参考公司目前净资产、财务现况、无形资产以及今后的预期利润、发展前景、行业状况、业绩预期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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