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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产证可以在离婚证上公证吗?具体规定是什么?
释义
    夫妻离婚房产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证:1、当事人要准备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这几种资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房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房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两个人的名字能写在婚前房产证上吗???
    婚前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去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即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离婚诉讼程序具体是什么?
    离婚诉讼程序规定如下:1、当事人收集证据,起草起诉状,确认管辖;2、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4、人民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离婚证在外地可以办吗?
    在外地离婚需要的证件如下: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3、批准。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30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在外地可以离婚吗?
    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第一、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的,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二、异地诉讼离婚。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的,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改或者被监禁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异地可以离婚吗?
    在异地是可以离婚的,下面我给大家做一下简单介绍: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离婚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一般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夫妻双方在异地是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诉讼离婚主要是通过法院进行的。夫妻双方可以在异地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原告在起诉时,应向法院提供被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诉讼中,也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不成的,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因此,夫妻双方在异地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该内容由 何政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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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