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法定年休假按职工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年限一年以上享有带薪年休假。工作时间累计为一至十年的年休假为五天,十至二十年的年休假为十天,超过二十年的为十五天。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