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23年上海生育险报销标准为: 生育医疗费的报销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