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对方不去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是本人不想出庭参加诉讼,而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依法可以缺席审判。如果是本人不愿意出庭应诉,也不愿意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离婚意见书。而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规定被告人必须到庭。因该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照顾子女的义务,未经法庭审理无法查明相关案件,经两次传唤后,可因参加诉讼被法庭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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