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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债务抵消条件有哪些?
释义
    可以互相充抵。
    破产抵消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消;
    2、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消,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
    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对破产抵消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
    1、债权人已知破产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消;
    2、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该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消。
    一、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有什么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包括:
    1、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实施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40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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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