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需平等处理,擅自处理大额财产无效。共有财产享有共同权利和义务,擅自处理一般无效,但善意第三方需维护其合法权益,共有人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可以处理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大额财产不得擅自处理。 1、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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