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前方责任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对方不处理的话,有事故单他的车子就过不了年检,如果对方已经报过保险了,没你的维修发票他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跟你联系的。为了不耽误用车,自己先把车修好,单据留好,就可以等着了,也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先代赔付。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通常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报警处理,根据责任划分向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也有对方不处理的情形,这就可以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如果对方还不处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接电话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接电话的,先协商修车方案,向交警报备,先把自己的车修好,把发票保留好,保持和交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联系。通过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损失确定。损失确定后,修理汽车,保留损失确定表、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没有维修发票的,对方的保险无法结案,保险公司会催对方。事故处理大队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可以通过事故责任认定书调出对方车主和司机的信息,然后写好起诉书,直接到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办理法律手续。一般来说,法院会先启动调解程序,打电话给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将开庭,法院会与保险公司沟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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