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3、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