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无特殊约定,一般情况下租房合同到期后,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房手续。若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在退房时,房东应当核实房屋及物品的状况,经双方确认后,房东应当返还全部押金。如房屋有损坏或者需要修缮的,应当由租户按比例承担修缮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租金支付期限和结算方式,支付全部租金,及时迁离出租房屋;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者不依照约定迁离的,除应当支付租金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出租人应当将租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物品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保证承租人的使用权。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并注意保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物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损失赔偿。 以上三条法律依据是解决延长租赁期限后退房手续问题的基础法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