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如下: 1、防卫人实施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相反,非法目的不构成正当防卫; 2、对方的侵权必须是非法的; 3、非法侵权必须正在进行,对已经发生的侵权实施防卫属于报复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 5、正当防卫必须在合理的限度内,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一、侵权责任的正当防卫如何构成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则不存在正当防卫。 3、防卫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 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对无责任能力的人,如对精神病人实施的侵害行为,应尽可能躲避,只有万不得已情况下,才能实施一定的损害行为来制止不法侵害,但其性质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互殴案件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双方都有伤害的故意,有两种情况可能有正当防卫: (1)一方放弃斗殴逃避,另一方不肯罢休,仍然予以侵害,逃避一方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2)在斗殴过程中,一方行为的性质发生重大的变化,另一方存在正当防卫的权利。如开始时是互相动手动脚,另一方突然掏出凶器。 |